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
一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。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,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、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,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(修)订。宣传学习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法规。
二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。指导医院各科室规范填写门诊日志、入/出院登记本、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,按要求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》或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》。
三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。及时收集传染病报卡并核对门诊日志登记,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方式,在报告时限内报告有关信息,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,及时订正报告和补报。
四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。包括归口管理病例(报告辖区内的常住病例)病人管理和随访、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、流行病学调查、疫点疫区处理、应急接种、预防性服药和宣传教育;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传染病患者的宣传、指导服务;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、暴发性疫情,并指导相关学校、托幼机构关班停课等。
五、每周对门诊就诊发热病人进行汇总分析,加强对流行性感冒、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的预测预警工作。
六、每月开展传染病自查、质控,进行传染病疫情分析,并定期发布在医院工作通讯。
七、开展医学生传染病防控带教工作。
八、高温中暑、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管理及报表。